财产权

17世纪的欧洲,所有的土 地和房屋都归统治者所有。英国哲 学家约翰•洛克则站在个人权利的一方,他说,上帝给予了我们支配 自己身体的权利,就同样允许我们 支配自己生产的东西。随后,德国 哲学家伊曼努尔•康德(Immanuel Kant,1724—1804 )提出,私有财 产是自我的合法表达。 然而,另一位德国哲学家则 坚决反对这一观点。马克思坚持认 为,私有财产这一概念是资本家用 来剥夺无产阶级劳动力的借口,资 本家们借此使无产阶级永远为奴, 永远将他们排除在外。无产阶级则 永远被挡在了控制所有财富和权力 的既得利益群体之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