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入欧元

1979年,以稳定汇率为目的 的欧洲货币体系建立,在欧洲 实行单一货币的想法开始付诸实 施。最终,1999年,欧盟(EU) 11个成员国建立了欧元区(使 用欧元的地区)。尽管欧盟成员 国之间的贸易很频繁,各国也相 继取消了对劳动力、资本和商品 流通的限制,但仍然有必要对欧 元国家施加更进一步的限制以保 证欧元有效地发挥功能。

1992年载入《马斯特里赫条 约》的“收敛准则”,意在保证 所有希望加入欧元区的国家都有

相似的经济,处于相似的经济周 期阶段(增长或衰退)。之前的 汇率机制(ERM )也曾尝试在 欧元体制内解决国家间的货币问 题。但欧元更进一步地取消了所 有国家的货币,因此,这实际上 永久地解决了汇率问题。此外, 欧元区还引入了有关政府债务的 新规则。1997年《稳定与增长公 约》规定,任何国家的债务都不 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(GDP)60%,每年的逆差不得超过GDP 3%。一个新的欧洲中央银行 将取代各国的中央银行为整个欧 元区服务,制定适用于所有成员 国的货币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