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自愿失业

1913年,英国经济学家亚 瑟•庇古对“非自愿失业”这一概 念进行了进一步阐述,使人们能 够更加容易地理解这一概念。他 认为,在一个行业内,如果工人 愿意在目前的工资水平下更努力 地工作,而不提出更高的工资要 求,这种情况下的失业就是“非 自愿失业”。即使在今天,这一 定义也能很好地阐述“非自愿失 业”,因为这个定义指明了 “非 自愿失业”的根本原因:工人根 本没有选择工作还是不工作的权 利。在这一时期,传统的失业观 点仍是经济学的主导思想。传统 观点认为,失业在很大程度上是 人们自愿的,因为他们不愿意在 当前工资水平下工作,或者宁愿 去参与一些“非市场活动”,如 照顾小孩等。传统观点的支持者 认为,自由市场自我调节和修正 的机制可以解决任何“非自愿失 业”问题。

传统思想认为,非自愿失业 不会长期存在:市场的自我调节 机制很快就能使就业恢复到充分 就业状态。有证据显示,凯恩 斯最初也赞成这一观点。在他1930年出版的《货币论》中, 凯恩斯写道,当价格下降速度超 过成本下降的速度时,公司有三 种选择:忍受亏损、关闭公司或 者减少工人工资。凯恩斯认为,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,只有第三种 选择才能使经济回到真正的均衡 上来。

然而,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 以及紧随其后的世界经济大萧 条之后,凯恩斯的思想发生了改 变。华尔街金融危机使得世界 经济严重衰退一国经济退步了 40%□1931年,美国国民收入从 股市崩盘前的870亿下降为420亿; 到1933年,美国失业人数达到 1400万。生活水平急剧下降,骨 瘦如柴的身影随处可见,这些都 是那一时代贫穷和绝望的见证。 正是目睹了这一时期的种种惨 状,凯恩斯才写下了著名的《就业、利息与货币通论》。